202411原站内容

    防控知识
    首页 > 防控知识 > 正文
    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的诊断标准
    发布时间:2020年04月15日 13:41 来源: 点击次数:

     

    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的诊断标准

     

    1.疑似病例

    结合下述流行病学史和临床表现综合分析:

    1) 流行病学史

    1) 发病前 14 天内有武汉市及周边地区,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。

    2) 发病前 14 天内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(核酸检测阳性者)有接触史。

    3) 发病前 14 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市及周边地区,或来自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。

    4) 聚集性发病:2 周内在小范围内,如家庭、办公室、学校班级等场所,出现 2 例及以上发热和 / 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。

    2) 临床表现

    1) 发热和 / 或呼吸道症状。

    2) 具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影像学特征。

    3) 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正常或降低,或淋巴细胞计数减少。

    有流行病学史中的任何 1 条,且符合临床表现中任意 2条。无明确流行病学史的,符合临床表现中的 3 条。

    2.确诊病例

    疑似病例,具备以下病原学证据之一者:

    1) 实时荧光 RT-PCR 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。

    2) 病毒基因测序,与已知的新型冠状病毒高度同源。

     

    学校地址

    奎文校址:山东省潍坊市东风东街8029号

    滨海校址: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央子街道汉江东一街02999号

    邮政编码

    滨海校区:262737

    奎文校区:261041

    联系我们

    值班电话:0536-3083601

    招生电话:0536-8527126   8218945  3083621

    微信公众号

    微信视频号

    潍职团委

    学校接诉即办系统

    版权所有 2024 ©潍坊职业学院  鲁ICP备05019673号   鲁公网安备37070502000162号